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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發(fā)布時間:2006-05-22  閱讀次數(shù):】 【我要打印】 【關閉】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時了解掌握建設系統(tǒng)安全工作情況,有序、高效、妥善處置各類安全事故,我部決定進一步完善建設系統(tǒng)安全事故快報制度?,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全事故快報范疇
建設領域安全事故分為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營)安全事故和工程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事故。(具體內容見附件1)
二、安全事故快報時限要求
建設領域發(fā)生以下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按時上報建設部。
?。ㄒ唬┌l(fā)生死亡的安全事故: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營)安全和工程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包括農村和集鎮(zhèn))發(fā)生人員死亡的安全事故,發(fā)生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安全事故發(fā)生后24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其中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安全事故的,應在12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發(fā)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安全事故的,必須在4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
?。ǘ┰斐芍卮蠼洕鷵p失的安全事故: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營)安全和工程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安全事故發(fā)生后24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其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安全事故的,必須在4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
?。ㄈ┦姓没A設施發(fā)生運行(營)供應中斷的事故:
1、城市供水: 造成城市1萬戶以上居民供水連續(xù)停止24小時以上的事故,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其中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供水連續(xù)停止24小時以上的事故,必須在4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
2、城市供氣:造成城市1萬戶以上居民供氣連續(xù)停止24小時以上的事故,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其中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供氣連續(xù)停止24小時以上的事故,必須在4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
3、城市供熱:造成城市1萬戶或100萬平方米以上集中供熱居民用戶連續(xù)停熱72小時以上的事故,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其中造成3萬戶或300萬平方米以上集中供熱居民用戶連續(xù)停熱72小時以上的事故,應當在12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
4、城市軌道交通:因突發(fā)性事件造成一條線路全線停運或兩條以上線路同時區(qū)間停運超過2小時的事故,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其中發(fā)生因突發(fā)性事件造成一條線路全線停運或兩條以上線路同時區(qū)間停運超過8小時的事故,應當在4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
5、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的主要市政干道、重要橋梁及隧道損壞造成行車中斷,且須采取封橋斷路措施,預計經過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行并將對城市交通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應當在12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其中,城市的重要隧道,跨江、跨海大橋,橋長在2000米以上的大橋,以及列入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城市橋梁,因自然災害、人為事故等發(fā)生坍塌,或導致橋梁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事故,應當在4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
?。ㄋ模┢渌鹿剩河捎谏罨A支護、邊坡失穩(wěn)或地下空間施工坍塌,致使周邊重要建筑物倒塌、毀壞、嚴重傾斜,或城市主要道路嚴重損壞,干管斷裂,嚴重影響城市運行秩序的安全事故,應當在12小時內上報至建設部。
三、安全事故信息報送的內容
安全事故信息報送的內容包括:安全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shù)、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破壞情況、事故損失、事故初步原因分析、是否需要技術支持等基本情況。
四、安全事故快報平臺和快報渠道
建設系統(tǒng)安全事故信息管理由建設部應急管理機構(建設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在建設部網站上統(tǒng)一建立網絡平臺,接收和發(fā)布建設系統(tǒng)安全事故信息。
凡屬國家總體預案中法定四小時內快報的安全事故,以及不屬于預案規(guī)范的建設領域其他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安全事故,除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通過網絡平臺報送外,還必須以書面材料形式正式報送建設部值班室。(見附件2)
涉及國家秘密工程和秘密事項的,應通過保密渠道報告。
五、安全事故的續(xù)報要求
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jù)事故調查處理的進展情況和建設部對事故的反饋意見,在十日之內續(xù)報有關情況。
六、安全事故快報的責任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指定落實專門工作機構具體承擔接報、核定、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統(tǒng)計和分析有關安全事故的工作任務,同時應建立相應的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七、其它
?。ㄒ唬┌l(fā)生在建設系統(tǒng)的企業(yè)、場所(如公共汽車、輪渡、公園、風景名勝區(qū)、建筑工地等),但監(jiān)管或執(zhí)法處罰及行政審批主體不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其他安全事故,如消防、道路(水上)交通、食物中毒、地質災害、特種設備、環(huán)境污染等方面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向同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及時通報,并同時抄報建設部;未接到報告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了解情況,并參照以上時限要求,報建設部。
?。ǘ┮蜃匀粸暮Χl(fā)生安全事故快報制度另行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在房屋建筑(包括農房)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因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防護或操作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造成人員傷亡;或者深基礎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wěn),致使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倒塌、毀壞、傾斜,隧道、橋梁塌陷,道路損壞,管線斷裂,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安全事故。
二、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營)安全
1、在城市軌道交通經營活動中,由各種因素引起的,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運行秩序的安全事故。包括交通安全、火災等安全事故。
2、在燃氣的生產、輸送、使用過程中,由于燃氣管道等燃氣設施發(fā)生泄漏,引起中毒或爆炸,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運行秩序的安全事故。在燃氣的開采、生產、加工、處理、輸送過程中,由于供氣氣質指標嚴重超標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運行秩序的安全事故。
3、在城市供水系統(tǒng)運行過程中,由各種因素引起的,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運行秩序的安全事故。包括城市供水系統(tǒng)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水質重大污染或嚴重不符合《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等。
4、在城市集中供熱系統(tǒng)運行階段,由各種因素引起的,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運行秩序的安全事故。
5、在城市排水系統(tǒng)運行階段,由各種因素引起的,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運行秩序的安全事故。包括城市排水設施中沼氣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氣體爆炸或大規(guī)模擴散等。
6、城市生活垃圾因沼氣引發(fā)爆炸、火災,因暴雨等引起滑坡,或因突發(fā)流行、傳染病疫情引起大規(guī)模污染,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運行秩序的安全事故。
7、在城市市政橋梁隧道運行階段,由于自然力或人為破壞以及管理不善等造成橋梁隧道損毀、塌陷、坍塌而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運行秩序的安全事故。
三、工程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
1、在建或已竣工房屋建筑(包括農房)、市政基礎設施和地下空間工程,因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標準,引起建筑物、構筑物坍塌、傾斜,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對周邊工程造成嚴重威脅,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安全事故。
2、在房屋建筑使用階段,由于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對房屋建筑的非正常使用,或者對其損壞沒有進行必要的修繕而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對周邊工程造成嚴重威脅,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安全事故。包括:內外建筑設備安裝和建筑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任意加層、加裝設備超過設計荷載,屋面積雪清理不及時,改變房屋使用用途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損毀等。
3、斜坡(包括高切坡)防護工程因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標準,表面、支擋結構、排水系統(tǒng)的缺陷,汛期雨水較集中等因素造成滑塌而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