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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發(fā)布時間:2018-10-18  閱讀次數:】 【我要打印】 【關閉】
通建價[2018]27號
關于開展南通市2018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
延續(xù)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xù)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及《關于造價工程師注冊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建標注函[2016]8號)等文件要求,現將我市關于2018年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xù)注冊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延續(xù)注冊的范圍
我市注冊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到期的注冊造價工程師。
二、申報方式及程序
1.造價工程師延續(xù)注冊采取網上申請和書面資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請人需在 《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部系統”)和“江蘇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系統”)中同時申報、上報。申報時間為10月15日至12月31日,部系統到期關閉將無法申報。對未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申報延續(xù)注冊的人員不再安排補報工作,屆時自動失效。失效后仍需執(zhí)業(yè)的人員,可重新申請初始注冊。
2. 申請人將書面資料報至我處,我處核對書面資料是否齊全,掃描件與原件是否一致,核對無誤后(書面材料原件核驗后及時退還)同時在省系統上報。
3.省窗口統一受理我處報送數據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4.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核準后,《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延續(xù)貼由我處另行通知發(fā)放。注冊人員根據部系統的注冊信息,按照印章刻制要求至印章制作公司(經公安部門備案)自行刻制。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xù)注冊申請表》;
2.《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聘期至少6個月以上);
4.繼續(xù)教育合格證明(近四年120個學時);
以上材料系統中原件掃描上傳(我處將原件與掃描件核對無誤后,將原件退還給申請人。所有的掃描件應齊全、清晰可辨)。
四、時間要求
我處于11月5日起開始受理書面資料,11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聯 系 人:黃靜雅。 聯系電話:0513—85093400
南通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