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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發(fā)布時間:2005-04-05  閱讀次數:】 【我要打印】 【關閉】
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總站 蘇建定函(2005)29號
關于開展2005年度造價工程師 初始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程造價管理處(定額站): 根據《關于建設部機關直接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guī)定和內容的公告》(建設部公告第278號)和《關于2005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5]142號),現將我省2005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冊受理范圍 凡通過2004年及以前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合格并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注冊。在職的公務員不予注冊;未取得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和非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不得作為造價工程師注冊單位。 二、初始注冊申報方式和程序 (一)初始注冊前培訓 2005年在江蘇省申請初始注冊的造價工程師需參加初始注冊前培訓。培訓內容為《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及江蘇省執(zhí)行辦法;施工管理及施工組織設計;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和網上注冊須知。上述內容作為造價工程師繼續(xù)教育的內容,培訓結束后發(fā)給中價協統一印制的《繼續(xù)教育證書》。培訓在南京分期舉辦,培訓具體事項委托省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另行通知。 2004以前年度取得《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已申請初始注冊未通過人員今年申請初始注冊的,除提交規(guī)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逾期注冊申請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每年度不少于40學時的造價工程師《繼續(xù)教育證書》或繼續(xù)教育證明。 (二)初始注冊申報方式 2005年造價工程師在江蘇省申請初始注冊采用建設部規(guī)定的網上申請注冊方式。申請人登陸“江蘇工程造價信息網”(網址:naqk.cn)【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即可進行初始注冊。申請人除在網上注冊外,還需向注冊單位所在地省轄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提交書面資料(網上注冊須知和書面申報資料要求見附件)。原省直屬單位的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統一由南京市造價管理處受理。 為方便造價工程師注冊申報和管理部門驗核,書面資料提倡由造價工程師注冊單位集中整理申報。 (三)初始注冊審核 省轄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注冊條件以及網上申請資料和書面申請資料、原件與復印件的正確性、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驗核(證書類原件驗核后及時退還)。驗核符合要求的,將網上申請資料集中上傳省注冊管理機構;同時在書面《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相關欄內簽上“資料已核,同意上報”意見,并蓋受理機構公章。受理機構將《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按受理號順序裝訂)、申請人照片(按受理號順序裝袋,30人裝一袋)、申請人初始注冊申報資料一套、受理機構驗核書面報告(包括申請初始注冊人數、驗核通過人數、通過人姓名和注冊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省注冊管理機構初審。 申請人對本人初始注冊申報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和一致性負全部責任。申請人若發(fā)現網上上傳的資料有誤,在申報和驗核期間內,可要求受理機構將資料從網上打回,修改后重報。受理機構和注冊管理機構若發(fā)現申請人屬于不予注冊范圍,或申請資料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或申請資料存在虛假、無效問題,則不予受理注冊或作為申報不合格處理。 三、初始注冊工作時間安排 (一) (二)4月22日-4月28日進行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前培訓。 (三)4月25日至 (四) (五) 四、初始注冊費用 根據原國家計委計辦價格(2000)839號文件規(guī)定,初始注冊費50元/人,另需收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專用章30元/人。此兩項費用在參加初始注冊前培訓時一并繳納。 聯系電話: 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總站:025-83732752,025-83722697。 附件:造價工程師網上初始注冊須知和書面申報資料要求 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總站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抄報:省建設廳、建設部標準定額司、中價協 附件: 2005年造價工程師網上初始注冊須知 和書面申報資料要求 一、網上初始注冊操作程序 (一)申請用戶密碼 1、申請人登陸“江蘇工程造價信息網”(網址:naqk.cn),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 2、選擇“初次注冊人員”框,點擊〖申請〗,進入〖初始注冊人員申請用戶登記〗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選擇考試通過年度。 3、點擊“下一步”按鈕,進入〖初始注冊人員申請用戶登記〗窗口,輸入用戶密碼(用戶自編,建議使用阿拉伯數字或英文字母);選擇注冊機構(江蘇?。?;輸入聯系電話和本人手機號、電子郵件地址。點擊“下一步”彈出〖您已經成功申請密碼〗窗口,建議打印該窗口信息,留存密碼。 ※ 本系統所有打“*”欄為必填項目。 (二)申請人網上初始注冊 1、在〖您已經成功申請密碼〗窗口點擊“開始使用”按鈕,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個人版〗。 ※ 已申請過密碼的,可在〖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首頁直接輸入身份證號碼和密碼進入此窗口。 2、點擊初始注冊菜單下〖填寫說明〗按鈕,并仔細閱讀(可下載閱讀)。 3、點擊初始注冊菜單下〖基本情況〗按鈕,進入基本情況窗口,輸入相關信息。 ※如發(fā)現庫內原有數據有誤,應與省造價管理總站聯系,提供相關修改依據,申請人不得自行修改。 ※“省份”欄填注冊單位所在省份。 ※“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編號”欄指注冊單位已獲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編號,未取得資質的不填。 ※“存檔單位”欄指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如××人才交流市場、××勞動力市場、××單位等。 ※“注冊單位”欄必須按單位公章全稱填寫,不能簡稱。 ※“單位代碼”欄填注冊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號,且必須填。 4、在〖基本情況〗窗口下方打開相應掃描件窗口,閱讀“掃描件上傳方法”。點擊“瀏覽”,選擇對應圖片并打開,再點擊“上傳”按鈕,直至窗口出現相應掃描件。 ※申請人應事先將照片、身份證、職稱證書、人事檔案關系證明(注冊單位出具)、執(zhí)業(yè)資格證、畢業(yè)證、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正本)掃描至計算機或拷貝。每份掃描件只能為一頁圖片,因此,所有證書類只掃描有照片、姓名、證號、頒發(fā)單位印章的內芯,封面不用掃描。掃描件必須保存為jpg圖片格式,每張圖片必須小于100K。 5、點擊初始注冊菜單下〖工作經歷〗按鈕進入“從事造價業(yè)務工作經歷”窗口,每點擊一次“填寫”按鈕可填一段工作經歷,每段工作經歷填一個工程項目。填完一段工作經歷點擊“保存”按鈕后,可繼續(xù)點擊“填寫”按鈕填下一段工作經歷。 ※“起止日期”必須用半角輸入(以下同)。 6、點擊初始注冊菜單下〖工作業(yè)績〗按鈕進入“近兩年完成主要工作業(yè)績”窗口,每點擊一次“填寫”按鈕可填一項工作業(yè)績。填完一項工作業(yè)績點擊“保存”按鈕后,可繼續(xù)點擊“填寫”按鈕填下一項工作業(yè)績。 ※工作業(yè)績?yōu)榻鼉赡瓯救送瓿?,網上填報至少三項。業(yè)績內容參見《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注冊手冊》第2頁(四)“提交工作業(yè)績或成果文件的要求”。 ※“委托單位”欄指該業(yè)績項目的委托單位。無委托單位的項目填完成該業(yè)績時本人所在的工作單位。 ※申請人的工作經歷與本人從事工程造價工作年限、工作經歷與工作業(yè)績、網上業(yè)績資料與書面業(yè)績資料所填報的內容、起止日期需吻合、一致,并符合注冊條件。 7、點擊初始注冊菜單下〖繼續(xù)教育〗按鈕進入“繼續(xù)教育情況”窗口,填報本人繼續(xù)教育情況。如果申請人是2003年以前(含2003年)考取的造價工程師,必須每年有40學時繼續(xù)教育內容。 8、點擊初始注冊菜單下〖申請表〗按鈕,彈出含有本人信息的《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本人確認無誤后,按右上方“打印”按鈕,用A4規(guī)格紙打印一式兩份,注冊單位簽署意見并蓋單位公章后,與書面資料一起報注冊受理部門。 ※打印前,在計算機“頁面設置”對話框中將“頁眉”、“頁角”設置為空白。 9、點擊初始注冊菜單下〖上報申請表〗按鈕,選擇“地方上報”,在選擇上報地區(qū)框內選擇注冊單位所在的省轄市,點擊“確定”按鈕后,本人所有信息和數據即傳至初始注冊受理部門,完成網上初始注冊程序。 10、若在個人注冊受理時間內,本人發(fā)現網上注冊有誤,可與受理部門聯系,將個人網上注冊申請資料“打回”,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上傳。 二、初始注冊書面資料申報要求 (一)書面申報資料要求 申請人除在網上注冊外,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還需向注冊單位所在地省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提交以下書面資料: 1、網上打印的《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要求貼本人照片,注冊單位須簽署意見和蓋單位公章;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兩張(用于注冊證書,照片背后寫上本人姓名、注冊單位和受理號) 3、《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身份證、造價工程師繼續(xù)教育證書、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與注冊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注冊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申請人需提供該單位工程造價咨詢資質證書正本復印件; 7、注冊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申請人需提供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名單清冊、繳費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注冊單位為本人在社保機構繳納養(yǎng)老保險名單清冊和繳費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若申請人為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原件和復印件)。 8、2003年以前(含2003年)考試合格的人員應提交逾期注冊說明,在外省市、專業(yè)部考試合格人員在本省注冊應提供原考試地注冊管理機構出具的未注冊證明; 9、《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年限和業(yè)績證明》原件(見附件)。其中業(yè)績是指近兩年本人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的兩項成果,并要求原單位蓋章證明,其內容和完成時間應與網上注冊內容一致。成果的形式要求: (1)成果項目類型為近兩年本人編制或審核的工程估算、概算、預算、標底、報價、結算; (2)成果項目類型為近兩年參加編制或審核全統或地區(qū)工程定額等計價依據的,提供編審工作報告原文(每份文字不少于2000字); (3)成果項目類型為近兩年本人在省級以上(含省級)期刊上發(fā)表的工程造價專業(yè)論文。 (二)書面申報資料裝訂要求 上述資料除第1、2兩項不需裝訂外,其余3至9項按本文表述順序裝訂成冊,并加《2005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報資料》封面(見附樣)和目錄,申報資料統一為A4規(guī)格,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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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