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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發(fā)布時間:2003-11-12  閱讀次數(shù):】 【我要打印】 【關閉】
江 蘇 省 建 設 廳 文 件
蘇建定(2003)328號
關于開展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的通知
南京市建委、各省轄市建設局,省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江蘇省建設廳、監(jiān)察廳《關于2003年全省整頓和規(guī)范建設市場秩序工作意見》(蘇建辦[2003]154號)、省建設廳《關于印發(fā)<江蘇省建設廳2003年整頓和規(guī)范建筑市場秩序工作目標責任分解表>的通知》(蘇建辦[2003]177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規(guī)范化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決定在全省開展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F(xiàn)將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2002年元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辦理竣工驗收的建筑、安裝、市政(包括園林、綠化)、裝飾等建設工程項目,應接受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
二、檢查內(nèi)容
對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標底價、投標價、合同價、結算價以及工程造價咨詢行為進行檢查,內(nèi)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招標文件中的計價條款、標底或工程量清單和投標報價是否執(zhí)行國家、省、市計價規(guī)定,計價依據(jù)、執(zhí)行定額是否正確,工程類別確定是否合理,施工取費是否符合規(guī)定,投標報價是否遵循公平競價的原則;
2、工程承發(fā)包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合同價的確定以及計價條款是否符合國家、省、市工程造價計價規(guī)定,是否存在“陰陽合同”以及不合理的壓價行為;
3、工程竣工驗收后,是否在規(guī)定的時效內(nèi)辦理竣工結算;在竣工結算審核中,是否維護招標成果,是否按合同約定調(diào)整價款,工程價款調(diào)整依據(jù)是否充分,是否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是否按規(guī)定足額交納規(guī)費;
4、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無泄露標底、串通投標、哄抬投標報價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5、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在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中,是否存在無資質(zhì)、掛靠承接業(yè)務等違規(guī)現(xiàn)象,出具的成果文件是否規(guī)范;造價編制或?qū)徍藢I(yè)技術人員是否具有造價工程師或相應的工程造價編審資格。
三、檢查依據(jù)
1、《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
2、《江蘇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
3、建設部第107號部長令《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管理辦法》;
4、建設部第74號部長令《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zhì)管理辦法》;
5、江蘇省建設廳、江蘇省計劃與經(jīng)濟委員會蘇建定(1998)73號《關于印發(fā)<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編制與審核暫行辦法>的通知》;
6、現(xiàn)行江蘇省預算定額、取費標準以及計價文件等相關規(guī)定。
四、檢查方法
江蘇省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采用自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分下列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檢查發(fā)動。2003年11月20日前,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造價計價行為檢查的目的、內(nèi)容和要求等進行部署;
第二階段:組織自查。根據(jù)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范圍和內(nèi)容,建設、施工、工程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有關單位對計價行為進行自查;各市、縣(市)對本地區(qū)的建設項目的計價行為進行抽查,并于2003年12月30日前,將本市及所屬縣建設項目臺帳和檢查情況上報省建設廳。
第三階段:重點抽查。省建設廳于2004年2月,將由整頓規(guī)范建筑市場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廳工程建設處、省定額總站、省招標辦等部門和單位組成檢查組,從各市提供的建設工程項目臺帳中,隨機抽取建設工程項目進行重點抽查,檢查組的人員組成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階段:總結和處理。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違法違規(guī)問題作出處理,下達整改處理意見,對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五、檢查要求
1、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充分認識開展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各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程造價、招標投標、工程建設、行政執(zhí)法監(jiān)察等有關機構應密切配合,各負其責,認真做好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工作。
3、屬檢查范圍內(nèi)的建設項目的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有關單位,按要求及時、全面、準確提供與工程造價計價有關資料,供省市檢查組查閱。
附件一:江蘇省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要求
附表二:江蘇省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自查登記表
附表三:江蘇省工程造價計行為專項檢查項目臺帳
附表四:江蘇省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登記表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抄報: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抄送:各市工程造價管理處(定額站)。
附件一:
江蘇省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要求
一、2003年11月20日前,各市、縣(市)對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進行動員部署,有關建設單位按照專項檢查范圍,填報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自查表,上報市、縣(市)建設局;
二、2003年12月底前,各市、縣(市)按照專項檢查范圍,搜集整理建設項目臺帳,對各建設單位的自查情況進行匯總,并按下列要求組織對建設項目進行檢查:
1、檢查市區(qū)項目數(shù)不少于3項,檢查所屬每一個縣(市)項目數(shù)不少于2項;
2、檢查項目應隨機抽取,檢查項目應覆蓋建筑安裝、市政(包括園林、綠化)、裝飾工程;
3、檢查的每一個項目應填寫檢查登記表,并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4、各市檢查結束后應將檢查登記表復印件和臺賬報省建設廳。
三、2004年2月,省建設廳組織檢查組,對市、縣(市)進行重點抽查:
1、聽取各市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專項檢查情況匯報;
2、從各市提供的項目臺帳中,隨機抽取檢查項目進行重點檢查,檢查項目3項,其中縣(市)項目1項。
省檢查組的檢查分組、組成人員、日程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