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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發(fā)布時間:2005-11-23  閱讀次數:】 【我要打印】 【關閉】
為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材料指導價格的及時性、準確性,使其更貼近市場實際。經研究,決定自2006年2月份起,改變商品混凝土指導價格的采集測算方式,即由按預算定額規(guī)定套用人工、材料、機械等成本要素的計算方式調整為直接按市場實際進行采價測算方式。以2005年10月份的商品混凝土價格為例,經對比測算,在同口徑、同原材料價格的情況下,新的采集測算方式比原方式每立方米單價平均下降12%左右。具體下浮率以2006年2月份發(fā)布的為準。
建設市場各方主體應高度重視這次商品混凝土指導價格測算發(fā)布方式的調整所帶來的變化,在計價、定價時要認真測算,及時協商調整已簽合同相關條款,確保此次調整工作平衡過渡,共同維護建設市場秩序,同時請將有關情況及時反饋我處。
常州市工程造價管理處